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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耗材续签新规出台,高毛利产品要翻盘

2026-04-17

来源:医械汇


骨科耗材集采续签新政:开放新增品牌、调整高毛利产品线。


01

人工关节接续采购及
骨科创伤类联盟集采政策
近日,湖北发布《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接续采购和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个采购年度续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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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附政策原文
正式启动人工关节接续采购及骨科创伤类省际联盟集采第二个采购年度协议续签工作。

一、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的确定
(一)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
医疗机构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无需重新报量,原则上采购周期内总协议采购量应为首个采购年度协议采购量的3倍,每年度同产品系统类别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年总实际采购量的95%,不低于同中选企业首年协议采购量,允许续签需求量在同企业同产品系统类别的不同中选产品系统间调整。

对于医疗机构首个采购年度未完成的协议采购量,还应累计到第二个采购年度进行确定。如医疗机构确因特殊原因下调采购量的,须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及需调整的采购量,经市(州、林区)医保部门汇总后,于2026年4月15日前报送省医保部门。

医疗机构如拟采购未报量的中选产品系统,可新增采购需求量,并与企业签订采购协议。

(二)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医疗机构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前期已通过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耗材带量购报量系统填报,可登录湖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 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省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在“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二、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的签订
(一)产品增补挂网。对于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和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增补产品,相关中选企业需于2026年4月15日前登录省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耗材招标管理模块-动态调整管理-耗材集采产品确认”页面,查看增补产品信息,点击“确认”操作,完成中选产品增补。

(二)三方协议签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登录省招采管理子系统,依次点击“耗材交易结算模块-购销协议管理”页面,网上生成三方协议,并于2026年4月24日前,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中选产品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签订等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内操作手册。


02

开放新增品牌
调整高毛利产品线
1. 协议量灵活调整机制
《通知》明确规定,医疗机构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无需重新报量,但设置了双重保障底线
  • 年度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年总实际采购量的95%;
  • 不低于同中选企业首年协议采购量。

更重要的是,政策允许续签需求量在同企业同产品系统类别的不同中选产品系统间调整。这意味着中选企业和经销商可以根据临床需求和市场变化,灵活调配至利润率更高的产品线,实现产品结构优化。

2. 开放新增采购通道
《通知》首次明确:医疗机构如拟采购未报量的中选产品系统,可新增采购需求量,并与企业签订采购协议。这一条款打破了原有集采协议量的刚性约束,为中选企业开拓空白医院市场提供了政策窗口。

3. 强化执行监管力度
针对集采执行中的梗阻问题,《通知》要求各级医保部门:
  • 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的监测
  • 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 对有协议采购量但未进院采购使用的中选产品,督促尽快进院
  • 对完成协议采购量进度滞后的医疗机构,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督促执行

这一监管导向意味着对于有报量但刁难进院使用的医院,企业可直接向省医保局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3

行业影响与展望

关键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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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此次政策调整体现了集采规则持续优化的趋势:

  • 对企业利好:新增采购通道的开放,为中选企业提供了增量市场空间,有助于提升中选产品的市场渗透率。

  • 对医疗机构利好:产品线调整权限的赋予,使医疗机构能够更好地匹配临床实际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 对行业示范意义:湖北省的先行探索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可借鉴的政策样本,有望推动全国范围内集采执行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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