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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数据库通知骨科产品信息维护,骨科耗材一览表建成加速

2026-03-20

2026年1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骨、软骨及软组织植入类医用耗材医保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对本类耗材分类进行系统性优化调整并形成规范统一的医保通用名,调整后涉及一级分类1个、二级分类18个、三级分类126个,修订形成医保通用名260个,助力医保精细化管理,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


近日,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动态维护”模块发布友情提醒,请相关医用耗材企业在数据库内按照调整后医用耗材分类情况进行产品信息维护。操作指引及将停用分类(约涉及4个一级分类、47个二级分类、289个三级分类的4613个分类代码)可在导航栏下载。“骨、软骨及软组织材料”分类调整相关数据将随2026年4月份维护数据一起公布。











国家医保局在2026年深化医药价格治理重点工作中明确:扎实推进医用耗材价格治理。其中明确建设医用耗网价格一览表。统计国家医保局已公布医保通用名的医用耗材在各省级挂网情况,优先建立骨科耗材挂网价格一览表,分类扩展。各地主动对照一览表,核实挂网价格,加强挂网价监测。


产品分类调整
  • 调整前分类和调整后分类存在映射关系的,相关产品的分类已进行调整,维护人员需对调整后的分类进行确认或变更。

  • 不存在映射关系的相关产品,维护人员需按照调整后医用耗材分类情况进行维护。



分类目录中标灰的分类为即将停用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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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目录中带星号的分类为即将执行的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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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软骨及软组织植入类医用耗材医保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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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停用分类汇总(按15位耗材代码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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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什么是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

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是对学科、品类和功能相近,有较强的替代性、临床价值及医保管理趋同的医用耗材在医保领域统一规范的命名。



修订优化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的工作背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均对建立基本医保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实行医用耗材目录管理提出了要求。针对医用耗材管理层级多、品种数量庞大的客观实际,国家医保局成立后于2019年制定发布了“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奠定了医用耗材的医保管理基础。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更好满足目录准入、医保支付、招标采购等业务需求,2023年7月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建立健全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管理制度,以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为基础,逐步制定不同类别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


修订优化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医用耗材企业命名自由度较大,市场上存在不少异物同名、同物异名的现象,产品名称难以满足精准、高效的辨识要求,大大增加了医保和医疗管理的难度。构建形成规范统一的医保通用名标准体系,对功能相近、临床价值差异不大的耗材合并同类项,合理确定医保通用名,可解决当前医用耗材识别难、区分难、临床选择难、医保管理难等问题,对推动建立健全医用耗材医保准入制度,助力医保支付更加科学、精细、高效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利于规范和引导医疗器械领域技术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修订优化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的规则和过程

医保通用名,以医用耗材分类为基础,结合产品功能特性与临床应用特点,遵循“科学性、公平性、实用性”原则制定。2021年底,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了《医保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命名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医保通用名的命名结构,原则上以三级分类名称前置,根据医保管理需要选取必要的材质和特征参数后置,形成医保通用名。在修订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产品实际临床用途、功能,并参考国家药监部门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分类专家共识与行业标准等资料,与药监、临床、企业等多方进行充分沟通并论证,逐类完善医保通用名,确保客观反映各类耗材功能特征,做到科学简明、易于识别、易于区分、易于管理。


——来源: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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